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9日讯(记者 李丹)今日,成都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做客《成都面对面 政风行风热线》访谈,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虚假食药广告、市场肉和肉制品质量,以及执业药师缺口的问题进行回答。
访谈中,成都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上半年,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到市级媒体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广告信息共计1283条,其中药品广告426条、保健食品广告18条、医疗器械广告101条、其他广告738条,已全部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媒体健康讲座宣传,加强药品的规范和监管力度。
此外,目前成都有肉类生产企业170余家。在2013年底以前,食品生产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目前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职能都在食药监部门。食药监将从业人员管理、原辅料采购,特别是添加剂使用,产品的储存销售等环节作为重点,一是通过实施分类监管,把肉制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二是对产品进行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三是进行风险分析和潜规则研判;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和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
该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1月1号开始,成都市就开始在全市开展肉及肉制品的市场准入,并且在09年逐步扩大实施的品种和范围,要求只要在成都经营肉和肉制品的,必须得有两章一证才能进行销售,得有肉品品质的检验合格印章和动物产品的检验合格印章,还得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现在成都市所有农贸市场和超市、商场销售肉和肉制品的,全部达到了这些要求。
而在成都零售药店的情况上,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有7000多家,但就不完全统计,注册的执业药师只有4800多名,存在较大的执业药师缺口。为解决这个现象,成都市食药监局采取了多方面措施,一是将药师在职在岗问题纳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若经查实药店药师“虚挂”,将影响其信用等级评定;二是联合市人社局共同发文强调对药店从业人员在职在岗的监管要求,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驻店执业药师与用工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以此作为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评定的依据。